天津在校生自考免考办法-自考
来源:湖北中医药大学自考 发布时间:2011-04-28 查看:76次
办理免考的程序为:考生凭学生证到学籍所在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领取并填写《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成绩单》,经学校教务处审验盖章后,在规定时间内持“成绩单”向考籍所在区、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课程免考申请,填写《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审批表》,区、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核验盖章后,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批。
伪造、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,按《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处理暂行规定》处理。